1、因为亲子鉴定涉及的是身份关系,法律上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的,所以如果一方拒绝亲子鉴定,法院也不能强迫对方去做。因此如果一方不同鉴定,亲子鉴定将无法进行。
2、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确认亲子关系。
3、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,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,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。
4、法律分析:对一方不配合作亲子鉴定的,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作亲子鉴定。以男方为例,男方可采用举用举证办法强妙地向法院提供证据,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。
5、法律分析:对方拒做亲子鉴定,己方可以提供有力证明的,法院一般会支持己方的主张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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